近年来,因燃气泄漏发生的爆炸事件越发频密,这些事故既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也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届对燃气安全的高度重视。
燃气安全不仅事关市民的幸福,也直接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近期以来,各地区加大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以期将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9月1日起,较新修改的《*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其中对餐饮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新规规定,餐饮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安装防止燃气泄漏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不按规定安装的,触犯法律,较高可以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新《安全生产法》*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其正常使用。”
并对包括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九大行为明确了处罚标准:
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这也意味着,自今年9月1日起,餐饮行业等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将要陆续安装燃气报警器。**相关部门今后将会从监管层面加大引导乃至强制安装燃气报警器的力度。